四月尾上新工,每天從山景城坐火車到三藩市。來美國這麼多年,我還是頭一次坐公共交通工具通勤,讓我想起中學每天坐巴士的情境。
和上學一樣,我每天晚上回收拾書包,看完了圖書換上新的,水壺每天添滿,文件帶齊,收拾妥當才睡覺。
我早上坐的是急行,1小時3分鐘,回來坐特急,48分鐘便到。在火車上我通常看書,一本好書在手,時間過得很快。
美國行汽車文化,一車在手,四處通行,以汽車為自由的象徵。在香港坐慣公共交通工具的我不以為然,直到每天坐火車通勤,才瞭解為什麼開車和自由連上了等號。好像今天我的火車電力出現問題,在中途站停了十多分鐘,車內燈光減弱,我坐在車上看書也有點困難,真是乾坐。幸好這次只延誤了十五分鐘,不像兩星期前的火車意外,上車前我已經知道我的特急車改為普通車,逄站必停,但無奈沒有其他辦法回家,慢車也要坐。結果坐了兩小時才回到家,又餓又煩,心情差得很。我好些朋友住在三藩市,下次火車又誤點的話,我打算他們家留宿一宵,不用坐在火車上浪費時間,還可以順便敘舊。當然,這是沒辦法中的辦法,苦中作樂而已。
雖說坐火車限時限刻,不太方便,但是也有個好處,就是逼我提高工作效率。自己開車,喜歡什麼時候回家就什麼時候回家。有時工作其實不趕,可是回家之前總想多做一點,遲半小時、一小時才離開並不出奇。現在要趕火車,離開公司之前一小時我便會來個清算,看看自己是否已經完成當天的重要事項。這樣一來,在公司的時間沒以前多,但我把時間抓得很緊,確保自己完成最重要的事項,倒訓練出些紀律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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